時間:2023-01-11 19:21來源:《中國民航報》、中國民航網 作者: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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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航報》、中國民航網 記者許曉泓 通訊員楊邵琛 報道:進入春運以來,隨著出行旅客穩(wěn)步增加,攜帶煙花爆竹的現象也逐漸增多。青島機場安檢近期就連續(xù)查獲多起旅客攜帶煙花爆竹事件,將安全隱患攔截在地面。
1月7日7時37分,青島膠東機場安檢人員在執(zhí)行勤務時,從一位旅客行李內發(fā)現疑似鞭炮物品,后經開包檢查發(fā)現確認為砂炮一盒。10時30分,在國內旅檢安檢通道內,安檢人員發(fā)現一位旅客隨身行李中有疑似煙火制品,安檢人員立即提高警覺,經開箱包檢查,確認為易燃鋼絲棉。15時30分,安檢人員再次在一位女性旅客隨身行李中查獲煙花爆竹。安檢人員按照相關規(guī)定處置,移至機場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為確保春運期間旅客平安出行,青島機場安檢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通過持續(xù)開展員工業(yè)務技能培訓,尤其是煙花爆竹類專項培訓,引導安檢人員嚴格檢查標準,堅守安全底線,以“安全隱患零容忍”的態(tài)度將違禁品阻截在地面,以實際行動保障廣大旅客安全出行。 春節(jié)將至,攜帶煙花爆竹和仿真槍械玩具的小朋友逐漸增多。根據《中國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guī)則》第六十五條規(guī)定,“煙火制品、禮花彈、煙花、爆竹、鋼絲棉等物品,不可隨身攜帶以及托運”;彈弓、飛鏢、仿真槍械等可能造成人身傷害或對航空安全和運輸秩序構成危害的物品,禁止隨身攜帶但可作為行李托運;軍械、警械、國家禁止的槍支、械具和上述物品的仿制品(包括子彈殼和子彈殼做成的工藝品)嚴禁攜帶或托運。
春運期間,攜帶青島啤酒、各類海鮮產品從青島機場出發(fā)的旅客也大幅增加。民航局規(guī)定,酒精含量在24%~70%的酒精飲料,只能托運,且每人不超過5升;大于 70%的酒精飲料禁止隨身攜帶或托運;小于24%的酒精飲料托運數量不受限制(具體托運事項,請咨詢航空公司)。海鮮產品如海蜇、涼粉、蝦醬等只能辦理托運。 青島機場在此溫馨提示,請廣大旅客配合安全檢查,共同維護航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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